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