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 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 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 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 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 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 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