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 、赘婿、贾人略取 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 中并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 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