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 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