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 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 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 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 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 道以上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