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 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 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 官铸。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 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 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铸钱益少 ,计其费 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