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