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 ,有马二 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 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 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