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 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 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 母尚织自若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逾墙而 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 与母之信也,而 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