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 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 事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各厌其意,然 后乃敢尝 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,夜半过 门常十馀车, 请得解客舍养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