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 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 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 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 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 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 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 砭灸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