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 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 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 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