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