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 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 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 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 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