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