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 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 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 河取高阙 、山、北假 中,筑亭障 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 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 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