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