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 已论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则民 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