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 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 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 老於崔, 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 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 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 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 崔杼怒,无人,使 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 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