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