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 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 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 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