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 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 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 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 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 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