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 :“三年之丧不已 久乎?君子 三年不为 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 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 母之怀。夫三年之 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