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