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 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