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