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 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 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 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 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 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治 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 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