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鼎五年秋,丞相有罪,罢 。制诏御史:“万石君先帝尊之,子 孙孝,其 以御史大夫庆为丞 相,封为牧 丘侯。” 是时汉方南诛两越,东击朝 鲜,北逐匈奴,西伐 大宛,中国多事。天子巡狩海内,修上古神 祠,封禅,兴礼乐。公家用少,桑弘 羊等致利,王温 舒之属峻法,兒宽等推 文学至九卿,更进用事,事不关决於丞相, 丞相醇谨 而已。在位九岁,无能 有所匡言。尝欲 请治上近臣所忠、九卿咸宣 罪,不能服,反受其过,赎罪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