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