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 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