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