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 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 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