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