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