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 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 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 弟偃相崔氏。成 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 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” 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 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 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 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