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 子成及彊,其母死, 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 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 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 封。庆封与 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 家皆奔亡。 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 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 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 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