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