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