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