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 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 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 以故死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 ,以適筋 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