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