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 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 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