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 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