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