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 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