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