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