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