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 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