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